在济南啥事能“零跑腿”“跑一次”?5月底见分晓

2018/4/20 9:57:42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杨璐

  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深化“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同步实施、协同推进,5月底前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目录,6月底前公布配套的《服务指南》。

  “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有哪些事儿?5月底前济南公布清单

  此次改革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对与群众社会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领域、事项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要重点突破,有效解决。全面梳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分类编制“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目录,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实施范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

  主要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编制并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目录,组织编写 服务指南,并做好公布后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成效。

  “零跑腿”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无需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全 程网上申办、按时办结、网上获取办理结果或快递送达。

  “只跑一次”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只需到部门(单位)跑一次即可办结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窗口申报、当场办结、立等取件;窗口申报、按时办结、快 递送达;全程网上申办、按时办结、窗口取件。

  “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是指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或暂时不能实现“零跑腿”、“只跑一次”的事项。主要实现方式为:由相关部门采取代办、帮办、领办等 方式让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为做好这项工作,济南已经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

  4月底前是编制清单阶段(4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面向人民群众和企业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梳理形成“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目录。

  同时,针对不同类别事项,进一步简化办事要件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间,按照申报条件明确、办事材料明晰、办事过程便捷以及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一目了然、明白办事”的要求,逐个事项编写《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表》、《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表》。

  5月20日前是审核审查阶段。5月31日前是事项目录公布实施阶段,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网站公布。

  6月30日前,《服务指南》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网站公布,并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有关事项纳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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