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 保障执法监督工作

2017/3/1 16:45:1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3月1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中国山东网3月1日讯 (记者 张敏敏) 按照规划,济南市今年上半年将完成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3月1日上午,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在体制建设方面,济南成立济南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为全市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今后,济南市法制办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时,统一使用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根据相关规定,济南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主要有审查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资格证件情况、协调执法争议等9项职权,同时采取抽查、暗访、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不当行为,如果发现行政执法违法严重的情况,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纠正违规执法行为。

  在工作机制方面,济南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依法审核确认公告107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人员退出机制,清理各类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320人。同时,济南还抓好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的落实,对20多个执法部门的4000余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调整。

  记者了解到,济南还将尽快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济南市改革工作进程,确保2017年上半年完成县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系统将在全市聘请10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啄木鸟行动”,对重点领域进行执法监督。

  济南市法制办监督协调处处长赵国宏提醒,行政执法监督是基于政府上下级关系形成的政府内部一种监督方式,主要针对高发的违法行为主动监督,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执法,这一点和行政复议不同,如果市民有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情况,还是应当及时申请行政复议。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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