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设“闯绿灯”监控 路口拥堵时绿灯也不能驶入

2017/2/17 10:10:2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张泰来 李飒宇

  闯红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这是人所共知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遇路口拥堵时,即便是绿灯也不得驶入路口,否则也是违法。该项违法并不为多数人所知,但其对加剧拥堵的影响不容小觑。去年4月深圳在国内首设抓拍闯绿灯的电警设备一度引发关注,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济南街头也有了两处闯绿灯抓拍设备。

  遇前方拥堵

  硬闯绿灯也违法

  14日,济南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发布了市区新增的95处电警抓拍设备点位。记者梳理发现,95处新增的抓拍设备中,有两处抓拍设备首次出现在济南的电警抓拍设备序列。

  这两处设备一处在经十路千佛山路的东口,一处位于西口,名称为“路口滞留抓拍”。这是什么抓拍设备,抓拍什么违法呢?

  对此,交警在微信中也有所交代,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处以100元罚款”。

  看了这条解释,估计读者朋友依旧对“路口滞留抓拍”设备不甚了解,其实,这就是俗称的闯绿灯抓拍设备。

  该款设备在国内最早亮相是在去年的4月份,深圳交警在市区一路口设置了专门抓拍“闯绿灯”违法的监控设备,当年9月份结束试运营正式投入使用。

  此次,济南交警在经十路千佛山路口设置闯绿灯抓拍设备,意味着将对闯绿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依法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

  罚有依据

  难治“闯绿灯”恶习

  早在2013年,济南交警就曾对“闯绿灯”违法开罚,很多人对交警的执法依据质疑。

  事实上,交警的执法并非无法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山东省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更是明确对该项违法的处罚标准是罚款100元。

  历下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李志超介绍,之所以有此规定,依据的是路口清空原则,就是保证信号灯允许车辆通行时路口前方是畅通的,最大限度保证通行效率。

  在现实中,闯绿灯很少有驾驶员认为是违法,在交通流量大时四个路口方向很快就会被停车占据堵成一锅粥。此次在经十路千佛山路口设置闯绿灯抓拍设备,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警现场执法查处闯绿灯的阻力,或将对该项违法的治理带来新变化。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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