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者持假房产证 济南一借贷公司被骗贷200万

2016/1/5 11:32:21   来源:济南时报    

  借贷者先找人制作假房产证,然后利用假证作抵押,骗走济南一家借贷公司200万元。近日骗贷的男子胡某被法院判刑。

  纪某是济南一家借贷公司的经理,2010年11月,平阴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以周转资金为由,向纪某公司申请贷款200万元。纪某带人到平阴实地考察公司的经营情况,见到公司的实际所有人胡某,并考察了胡某位于平阴一小区的别墅。

  交谈中,纪某提出可以用别墅抵押,胡某称房子有房产证,只贷一个月,可以不办理别墅的他项权利证明。纪某未到房管局核实相关证件,就贷给王某200万元。这次贷款以王某所在的公司作担保,胡某所住别墅作抵押。一个月后,贷款到期,胡某并未归还欠款。信贷公司找到房管部门查询,发现胡某提供的房产证竟是假的。

  借贷公司报案后,警方立即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这场借贷原本就是一个骗局。警方先是抓获了作案人王某,王某透露,其公司是2008年由胡某成立的,王某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原本公司经营比较顺畅,后因银行收回贷款,公司经营陷入困境。2010年7月,胡某安排自己的儿子以及王某到肥城,与做假证的人见面。为将假房产证做得逼真,胡某特意找了一本真房产证作模本,让造假者仿造。抵押使用的别墅,则是胡某从别人手中购得,房款尚未结清。

  当信贷公司派人前来考察时,胡某为了蒙混过关,特意将工作人员请到别墅内,让其放松警惕。谈到贷款时,胡某则刻意提出用别墅做抵押贷款,但不要向房管局做“他项权利”登记,只是将房产证放在信贷公司。得手后,这200万元贷款大部分被胡某用于归还高利贷,少部分用于购买原料。

  案发后,涉案的王某等人均被判刑,胡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一直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日前在湖北省仙桃市被抓。近日,胡某被法院判刑2年,并处10万元罚金。

编辑:孟宝乐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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