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公贷购二套房首付最低两成

2015/9/7 11:59:07   来源:济南日报    

  住建部通知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目前济南已经开始执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给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分中心发函,要求根据住建部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这距离上次降低二套房公贷首付标准仅过去三个多月。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标准调整过很多次。记者查询得知,自2010年10月以来,济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调整过不少于7次。

  想要“商转公”基本上没戏

  8月初,山东“史上最松”公积金政策发布后,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要求推进“商转公”一项,市民很是期待。虽然,山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市将进一步放松“商转公”的限制条件,但济南新政落地时并未涉及此项,“商转公”在济南还是按“老规定”来办理。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目前在济南是允许的,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和限制条件,操作起来非常困难。比如“在买房时就已达到公积金贷款标准”和“经过贷款银行和开发商的同意”这两项条件,往往将申请者拒之门外。除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商转公”还要求,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不能申请转公积金贷款;而且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原交易价格及房屋评估价值的八成。现实操作中能同时达到这些标准很难。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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