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8 20:27: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中国山东网1月8日讯(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自2014年1月,济南市互联网交通违法处理及缴款系统试运行以来,济南有效注册用户共31318人,绑定车辆16354辆,交通违法处理成功了7119笔,违法缴款成功7476笔。鉴于该系统目前已经成熟和稳定,济南将正式启用该系统,限额200元及以下。
据介绍,该系统主要可开展四项业务:在线处理适于简易程序(罚款200元及以下)的非现场违法及缴款业务;按处罚决定书号为自己或他人缴纳罚款;缴款成功后对应的违法记录自动实时对账解锁;违法查询和缴款记录查询。
持有济南市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注册使用该系统,实习期驾驶人不能在系统内处理违法,但可以使用在线缴款功能。在进行交通违法处理前,需要进行车辆信息绑定,车辆绑定仅限用户本人名下济南市的非营运小型汽车。
据济南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使用系统处理交通违法时,要仔细核对车辆抓拍照片,若存在异议,可到业务窗口处理。
目前,网上缴款暂时只能通过工商银行网银完成支付,15日之内完成缴费;缴款成功的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将自动进行对账解锁,对因短时通讯故障或内部业务系统升级导致的无法对账解锁不用担心,系统正常后每日会集中处理。
若需要系统内处理违法的处罚票据,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后,携带系统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济南交警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自处理之日起六个月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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