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4 11:44:1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中国山东网1月4日讯(记者 张敏敏)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了解到,凡是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济南市居住或务工的群众,都可以在济南办理身份证补办、换领业务,工本费40元。
2014年11月,总结为在济南的莱芜籍群众受理居民身份证业务的基础上,济南市积极开展山东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运行工作,以解决省内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等原因在异地不能办证的问题。截至目前,已为188名在济南市工作生活的省内其他市居民办理了居民身份证业务,已有149名群众领到了证件。
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是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济南市居住或务工的群众,都可以在济南办理居民身份证补办、换领业务。“可持书面申请、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济南签发)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仅限损坏换领)到济南市任何具有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的派出所及身份证受理点申请,证件的签发单位仍为本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
受理地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为申请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其中,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不予受理。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证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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