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费"捆绑征收易被忽视 应给百姓"明白账"

2014/11/20 17:23:37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中国山东网11月20日讯(记者 张敏敏)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原本并没有多少人知道的“附加费”,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就“附加费”相关问题,采访了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教授。

  “附加费”捆绑征收易被忽视 多不合理

  记者了解到,“附加费”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彼时主要由政府进行资源定价,造成某些重要资源长期价格偏低,为支持企业运营,政府相关部门额外收取“附加费”,形成专项基金,以补贴水电油气等公共服务行业和企业。“附加费”往往捆绑到正常的收费里,时间长了就会被缴费者忽视。

  据媒体报道,每一吨生活用水的价格里,有公共事业费、排污费等“附加费”;每度城乡居民电价里,至少包括5种“附加费”,各地规定普遍占电价的5%左右。以一度居民生活电价中1分钱至2分钱不等的“城市公有事业附加”为例,其缘起于1963年发布的《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距今超过50年;水价中的“污水处理费”涨幅远超水价本身,征收依据存在重叠,还成为调价捷径。

  陈华教授表示,并不是所有的“附加费”都是不合理的,比如电价中收取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附加费,在当时为了建设三峡,收取这个“附加费”有其合理之处,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说法,三峡工程建设完工,就将停止征收这项费用。

  “三峡工程完工之后,这项‘附加费’却改名为‘全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继续征收。承担这项‘附加费’的老百姓,不仅没有享受到三峡工程带来的电费降价,却还一直在缴纳这项费用,这就是非常不合理的。”陈华教授说。

  清理“附加费” 给百姓一本“明白账”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强调将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此次清理“附加费”就是能源价格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陈华教授表示,“附加费”问题,其实远不止关乎水、电、油几项民生资源,实际上,在我国还有大量诸如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名目的政府性基金,以及附加和专项行政性收费。此次国家要清理“附加费”,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就是在于让老百姓开始有了“追究”的意识。

  “大家一直在交电费和水费,很少有人去追究交的这些钱里包含哪些费用,相关部门也统称这些费用为‘水费’或者‘电费’,给了老百姓一本‘糊涂账’。”陈华说,经过这次清理“附加费”,很多老百姓就会去追究自己交的费用是否合理。

  陈华教授认为,清理废除那些不合理、不合规乃至于不合法的“附加费”,有利于增加百姓缴费单的透明度,让百姓知道自己都交了哪些费用,交的费用都干了什么,给百姓一本“明白账”,以此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降低百姓的生活成本。

  让公民拒绝缴纳“非常不负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财政部同时明确,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对此,陈华教授认为,清理“附加费”到现在还没有出台具体措施,但是“公民有权拒绝缴纳”的规定看似很人性化,实则“非常不负责任”!

  “拿与百姓最息息相关的水电费来说,催费单都出了你能不交费吗?你不交费,相关部门给你停水停电你怎么活?”陈华教授说,清理“附加费”是相关部门的事情,既然要清理,就要出台相应的措施,或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去约束乱收“附加费”的部门,而不应该指望百姓去拒缴。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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